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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家具设计

2019-3-6 9:42:54

    秦汉时期国家的统一和强 大使商业经济、城市建设不断扩大和发展,经济的繁荣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也促进了作为人们生活基本用具的家具设计的繁荣和发展。

      由于年代久远,加之秦朝立国时间较短,至今未有见到秦代家具存世,但根据历史记录,秦代国家初定,建造了规模庞大的宫室和陵墓建筑,其中必然有与之相匹配的家具制品。据说秦灭亡时阿房宫大火三月不灭,其中家具制品数量品种可见一斑。秦汉时期的家具实物今天存世不多,现存的大量汉代墓室壁画、画像砖、画像石以及家具模型和实物等为我们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汉代家具资料。

      在秦汉时代,人们的生活起居方式与春秋战国时期相比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仍然以席地而坐为主,因此家具是以床榻为中心的低矮型家具,这些低矮型家具的高度一般在50厘米以下。当时春秋战国时流行的青铜家具大部分已经退出了实用领域,家具制作以漆木为主,这时常见的家具种类主要有席、床、榻、胡床、几、案、枰、屏风、箱、柜、衣架等,多数家具随用随置,没有固定的摆放位置。
秦汉时期延续了春秋战国时期的起居方式,因此作为春秋战国时期主要坐具的“席”在秦汉时代仍然是主要的家具。上至君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日常坐卧时都会使用席子。席子一般用蒲草或蔺草编制而成。独坐时用小席,多人坐卧时则用连席。长沙马王堆曾出土过- -件完整的莞席。除了以草编制的席子之外,在潮湿炎热的南方,竹席也比较流行,此外在北方地区还在席子上饰以兽皮,起到防潮和保暖的作用。
在汉代,床榻是最重要的家具,使用非常广泛。榻出现于西汉后期,在汉代也属于床的一种形式。床和榻不仅仅供睡眠,读书、用餐、交谈、会客、议事等活动也都在床榻上进行。东汉许慎《说文》中对床的解释是:“床,身之安也;篑,床也;第(zi),床篑也;杠,床前木也。”汉时的床是由床板、床杠等组成的。汉代通常人能够坐卧的家具都可称为床。刘熙《释名。床篇》云:“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人所坐卧日床。”如梳洗床、火炉床、居床等。汉代画像砖石中可以看到此类床的形象。
《释名。释床帐》中记载:“人所坐卧日....长狭而卑日榻。”  可见汉代床榻的尺寸上的差异。《通俗文》 说:“床三尺五日榻板,独坐曰枰,八尺日床。”  榻的造型与床相似,但较床小、比床更矮更窄,可一人坐卧,也可两人对坐。根据文献记载和图像研究,汉代的榻一般长75- 100厘米,宽60-100厘米,适合一人坐卧。也有的榻面宽大,可供二人饮酒或对弈。是为待客或尊者使用。席地而坐的汉代,榻的高度一般为12- 28厘米,造型也十分丰富,有独坐的方榻,四腿长方榻,帐饰的独坐榻,带单扇或双扇屏风的独坐榻,还有带有花饰的连坐榻。

      汉武帝时期,张骞两次出使西域,丝绸之路开通,中国与中亚、西亚、印度等地区往来频繁,西域的胡床也随之传人中原,给中国传统起居方式带来了第一次冲击。胡床来自于西域马上民族,是军旅中的坐具,便于携带,为中原帝王或军事将领所使用。《晋书五行志》记载:“秦始皇之后,中国尚用胡床。”胡床并非卧具,而是一种可以折叠的坐具,类似于今天的马扎、交椅。胡床自汉代时流行,东汉灵帝颇为喜欢胡床。《后汉书五行志》:  “汉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座、胡饭、壶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  《风俗通》也有“灵帝好胡床”的记载。胡床的传人和使用开始改变中原几千年以来席地而坐的姿态,从席地而坐向垂足而坐发展,并且这一变化也使得放置物品的几和案不能依旧低矮,促使了家具形制的整体高度从“低矮型”向“浙高型”的逐渐转变。

      相比于上面提及的床、榻和胡床,议代的枰是一种更为低矮的坐具,外观为万形,在东汉墓葬壁画中也曾出现过坐在枰上的人像。

      案和几是秦汉时代常用的家具。案在秦汉时代作用相当大,上及天子,下至百姓,大都用案作为饮食用桌,或用来放置物品、竹简、伏案写作等。一般而言,食案在案面的边缘大多设计有略高出案面的拦水线,目的是防止杯盘倾斜液体流淌。出于功能考虑,食案通常承重较轻,案足截面为矩形,也有柱状或蹄状案足,形式不一。案腿与案面结合紧密,协调统一。今天发现的食案往往有食物残骸或食具器皿同时发现,保持了原有状态。用来放置物品或写字的案大都设计成平台型,没有拦水线,有些案的形式十分简洁,与后世的桌子相类似。

      秦汉时期的案从外观和功能来看可以分为五类:一为粗木大案,足较高,构造简单,功能上多其操作性;二为状如盘的扁平小案,起到托盘的作用;三为长方形四足案,案足矮,边缘有拦水线,置于地上或床上进餐食用;四为四足或多足的曲栅栏式案,兼具写字、祭祀、放置物品等功能;五为圆形三足铜案。汉代案多为漆木制作,也有陶制或铜制的案。1972年 在云南江川李家山汉墓就曾出土了一.件牛虎铜案,主体为一头大牛站立状,牛角飞翘向前,背部自然下落成案,尾部有一猛虎作攀爬状扑咬住牛尾,牛腹下中空立-一小牛。作品为铸造,大牛和虎一次成型,小牛另铸焊接。整体塑造使整个铜案动静相宜,重心平稳,其奇特的构思,使作品既有中原地区四足案的特征,又具有浓郁白地方特点和民族风格(见彩版4-6)。

      秦汉时期,人们的坐姿为跪坐姿势,在席子和床榻上跪坐时需要以几作为凭倚或支撑的家具。因此常将膝盖纳于几下,肘伏于几上。文献中提及的“曲躬奉微用,聊承终宴疲”说的就是凭几的功能。发展到汉代,一部分人的日常活动已经移居到床上,几案的功能界限变得模糊,有合二为一的趋势。这时的几既能够放置东西,又能够凭倚,兼具两种用途。

      马王堆3号墓曾出土了汉代的龙纹漆几(图4 -29) ,长90.7厘米,宽17厘米,几面扁平,中部微向下弯,以漆涂饰。几下有两对足,矮足高度16厘米,适合凭倚之用,高足高度40.5厘米,适合放置物品,两对足使几具有了两种使用功能。甘肃古浪也出土了类似的几,几足为两层,既可以打开也可以折起,以适应不同使用高度的需要。在汉代,几还是等级制度的象征,皇帝用玉几,公侯用木几或竹几,,几置于床前,在生活、起居中都起到重要作用。

      除了直线型的几之外,汉代还有出现一种曲形几,在半圆形的几面下放置三足,或利用自|然形状的树根制成几面,几足为树枝,这类几曾在湖北江陵发现。

      在汉代,屏风也是一类常用家具。古代建筑结构不够严密,利用屏风可以作为室内挡风用具,所谓“屏其风也”。另外,由于古代建筑物由于技术、材料以及生产水平等的局限,一个建筑空间常常要求有起居、会客、饮宴等不同功能的需要,屏风可以作为室内遮挡和分割空间的家具,同时还具有装饰的作用。史记中曾记载,汉文帝还在当太子的时候,就在会客厅中竖立了许多屏风作为装饰用,场面甚为壮观。

      汉代屏风在种类和形式上除独扇屏外,还有4- 6扇拼合的曲屏,也称连屏或叠扇屏,常与床榻结合使用,有两面围的,也有三面围的,可分可合,同时也可以作为突出室内重点的背景,多安置在床后或与床形成一个整体。汉代屏风图案多样,百姓以花草、走兽装饰居多,官宦人家,最常见的是仙鹤以及凤凰图像,龙则是皇室的特权,只有帝王或帝王封赏才能使用。屏风除漆木制之外,还有一些小型屏风,置于床榻上,为了减轻重量移动方便,常以绢、绨等为料,也有以云母装饰的屏风以及玻璃、杂玉屏风等,种类有座屏、围屏、折屏等。

      除上述家具之外,箱柜、橱和衣架也是秦汉时代室内常用的家具类型。

      汉代箱柜形体较大,柜顶中部有盖,向上开启,柜身长方形,下有四足并有暗锁,柜身饰有乳钉,这种箱柜用以盛放衣物被褥等,其造型后世沿用很久。

      橱即立柜,汉代时出现,从其形态看是从仓房的形式发展而来的,汉代的橱已经具备了今天立柜的功能和形态。
汉代的衣架以木制成,带有足和衣杆,两端挑出,结构较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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